【资料图】
“小武,我最近有个在家就能赚钱的事,你想干不?”
“王姐,哪有这好事啊,在家怎么能赚钱啊。”
“你名下有没有银行卡,我帮你租出去,你就能赚钱。”
原来,前不久鸡西市一女子王某联系到武某,称只要武某把银行卡“租”给自己的朋友张某,就能从中获得“报酬”,听到有这样的“好事”,武某便将自己名下的3张银行卡通过王某“租”给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张某,王某因介绍租借银行卡给张某,从中获利1500元。
大庆市公安局卧里屯分局在工作中获得该案件线索,随即展开调查,在确认武某名下多张银行卡内均有涉案资金流入,后又深挖线索,发现武某是经王某介绍,出租银行卡给张某用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。办案民警随即前往鸡西市开展抓捕行动,于近日成功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。经讯问,犯罪嫌疑人王某对其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事实供认不讳。
目前,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。
编辑:大庆市公安局新闻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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