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资料图)
城市生活,熙熙攘攘。一些看似琐碎的“身边事”,却实实在在地影响着市民的安全感、幸福感和对公平正义的感知。华商报《法治周刊》陆续邀请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及其团队,为您抽丝剥茧,解读晦涩的法条或揭示案件背后的法律关系,围绕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领域——物业纠纷、相邻关系、消费维权、婚姻家事、劳动保障、侵权赔偿、合同陷阱等,深入浅出地剖析法律问题。
如果您遇到困扰的法律难题,欢迎拨打华商报新闻热线029-88880000与我们联系。您的问题,很可能成为我们下一期探讨的焦点。
本期主讲律师:
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所人、华商报《法治周刊》专家库成员朱长江
一场由远房亲戚垫付医疗费,却无法用逝者遗产购买墓地的争议,将上海独身女子蒋女士的离世推向公众视野。46岁的蒋女士因病离世,父母早逝、未婚未育的她没有法定继承人,遗产依法将收归国有。其远房表弟吴先生曾垫付医药费,并希望用蒋女士的遗产为她举办追思会并购买墓地,却被虹口区民政部门告知,需经过法院确定支出“合理范围”。
这一事件不仅牵动着当事人亲友的情感,更尖锐地暴露出现行法律在面对特殊个案时的空白与张力,以及基层民政部门在履职时的审慎与困境。
民政部门的履职困境:法定职责与自由裁量的两难
在此案中,虹口区民政部门扮演着关键而复杂的角色,即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的“遗产管理人”。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之规定,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:(一)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;(二)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;(三)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、灭失;(四)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;(五)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;(六)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。虹口区民政部门作为本案中蒋女士的“遗产管理人”,其法定职责在于清点并保护蒋女士的遗产、清偿蒋女士生前债务和税款,最终将剩余财产收归国家所有,用于公益事业,其履职的根本目的是防止蒋女士遗产流失、维护国家财产权益,其行为必须严格遵循法律程序,杜绝任何“滥用”或“不当处置”遗产的风险。
资讯 25-12-21
互联 25-12-21
资讯 25-12-21
资讯 25-12-21
互联 25-12-21
资讯 25-12-21
互联 25-12-21
资讯 25-12-21
互联 25-12-21
资讯 25-12-20
资讯 25-12-20
互联 25-12-20
资讯 25-12-20
互联 25-12-20
资讯 25-12-20
互联 25-12-19
资讯 25-12-19
互联 25-12-19
资讯 25-12-19
互联 25-12-19
